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
2021-09-19 15:15 | 来源:IT之家 | 编辑:牧晓 | 阅读量:14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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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广电总局决定从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槟榔及其制品。
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求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的传播环境。
各地各单位要检查清理情况,请于9月27日前向广电总局媒体司报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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